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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信精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关于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章程》规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