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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浦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强化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 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