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马农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9月修订)
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