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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关联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与其合并 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