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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四年三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和 拟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和拟 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