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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泰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二四年三月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确保公司 年报披露的质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 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 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