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浦乐: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拟退还原募投地块的核查意见
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及拟退还原募投地块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多浦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浦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 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拟退还 原募投地块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多浦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4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5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8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11,29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不含税)约 10,4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