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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长春一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600148CCYD(600148)2024-04-25 08:27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 规范董事会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长春一 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 章程》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多数。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通过。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