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