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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一百零四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官市在城区建国门内十街26 电话: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 100005 第一百零四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4] A0397 号 致: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l 3.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