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等法律法规和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上市公司 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上 市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六)保荐人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及配合职责、保荐人和商业银行 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七)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