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电重工: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4]34058号)
601226HHI(601226)2024-04-25 12:37

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4]34058 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2023年度的财 条报表,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4]20536号)。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华电重工 有关会计政策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华电重工于 2023 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华电重工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即租赁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中关 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华电重工对该交易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新增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