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 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