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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沃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ECOVACSECOVACS(SH:603486)2024-04-26 13:22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 第三章 职责权限 2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沃斯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