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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JHSJHS(SH:603922)2024-04-26 14:17

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条 董事会职权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苏州金鸿顺 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部 公司证券部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证券部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