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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光信息: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管 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 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主要职责包括: (一)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 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