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广州禾信仪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本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 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月 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