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及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 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 心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