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电: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ST 旭电、ST 东旭 B 公告编号:2024-038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4 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 按照第 9.4.4 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后,应当至少每十个交 易日披露一次相关进展情况和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公司股票交 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公司")存在控股 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 95.95 亿元。公 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并就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东旭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 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105011 号)。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