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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000413)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17 02:29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 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2024年7月5日晚间,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旭光电,证券代码:000413)发布《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405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东旭光电在公告中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东旭光电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暂 定索赔条件为:于2016年2月15 ...
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新进展 石家庄中院发布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符合上述期间的投资者可在2026年1月8日前,通过登录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纠纷诉讼智审 平台(电脑端登录系统,系统地址:https://zjjf.jrssfw.com/)进行登记,主张权利。法院咨询电话: 0311-12368。 中证投服中心作为本案的支持诉讼方,将继续履行支持诉讼相关职责,积极依法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各 项工作,并将及时通过中国投资者网、中证投服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诉讼进展,转载法院相 关公告。 (编辑 郭之宸) 本报记者 吴晓璐 12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石家庄中院")发布ST旭电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 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服中心")同步发布ST旭电证券虚假陈 述案进 ...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9 13:41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2025)冀01民初150号 原告:吴彩泉、肖建辉等11名投资者。 支持诉讼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沽源路110弄15号(集中登 记地)。 法定代表人:卢文道。 2025年4月1日,本院受理原告吴彩泉、肖建辉等11人与被告李兆廷、郭轩、王立鹏、陈英、黄锦亮、冯 秋菊、王庆、胡恒广、刘文泰、曾庆祥、徐玲智、龚昕、王俊明、王忠辉、王建强、周永杰、王中、万 欢欢、郭春林、陈德伟、谢居文、李泉年、谢国忠、王根敏、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曾用名"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王凤岐、齐正华、孟晓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孙冬松、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 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东旭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吴彩泉、肖建辉经十一名原 告共同推选为拟任诉讼代表人,请求代表具有相同种类诉讼请求并申请 ...
ST旭电证券虚假陈述案进展情况说明
Xin Lang Cai Jing· 2025-12-09 12:05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支持投资者依法维权,中证投服中心前期支持11名投资者对ST旭电证券虚假 陈述侵权行为向石家庄中院提起诉讼并获受理。经相关各方综合研判并协调推动,石家庄中院于2025年 12月9日发布(2025)冀01民初150号普通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确定权利人范围、登记期间及登记 方式等事项。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根据公告,本案权利人范围为"自2016年2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5日(含)期间以公开竞价方式买 入、并于2024年7月5日(含)闭市后当日仍持有东旭光电股票(原证券代码:000413),且与本案具有 相同种类诉讼请求的投资者。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 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情形的除外。" 符合 ...
“旧案”发酵!中信证券子公司被列为被告
Guo Ji Jin Rong Bao· 2025-12-05 16:07
12月4日,中信证券披露称,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下称"华南公司")因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被列为被告,该案 已确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中信证券表示,本案为公司收购广州证券前,广州证券承做的相关项目引发的纠纷,就本案涉及的潜在损失均已在交割之前予以充分考虑,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事涉收购前"旧案" 中信证券公告显示,华南公司于12月3日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本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根据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本案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华南公司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 原告起诉称,东旭光电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已退市。因东旭光电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 在欺诈发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行为,东旭光电于2025年3月28日收到河 ...
涉东旭光电造假案,中信证券子公司被诉,称“收购前旧案”
Nan Fang Du Shi Bao· 2025-12-05 08:26
12月4日晚,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据悉,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公司")作为37名被告之一,被11名证券投资者投诉。 此次涉案与东旭光电的"造假"案相关,涉诉金额达182.82万元。对于子公司涉诉的影响,中信证券表 示:"本案为公司收购广州证券前,广州证券承做的相关项目引发的纠纷,就该案涉及的潜在损失均已 在收购交割之前予以充分考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对于涉诉的金额,中信证券补充道,"鉴于本案审理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尚未开庭,最终涉诉 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中信证券:收购前已有考虑 中信证券华南公司的前身是广州证券,此次涉案事件也发生在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之前。 2019年1月,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拟向越秀金控及其全资子公司金控有限发行股份购买剥离广州期货 和金鹰基金股权后的广州证券100%股权。 涉诉金额182.82万元 根据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本案原告均为11名证券市场投资者,被告是东旭光电、东旭集团、 中信证券华南公司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据悉,东旭光电因2015年 ...
子公司涉诉,头部券商回应
Zhong Guo Ji Jin Bao· 2025-12-04 14:57
12月4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对原广州证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说明。 【导读】子公司涉诉,中信证券:系收购前项目纠纷 据悉,东旭光电已于2024年10月摘牌退市。今年3月,证监会通报称,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河 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涉及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37名被告 之一。 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华南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起诉理由方面,原告方认为,东旭光电因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等,已收到证监会河北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所有原告的交易行为与东旭光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旭光电应依法对原告诉请损 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方认为,原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 ...
子公司涉诉,头部券商回应
中国基金报· 2025-12-04 14:49
【导读】子公司涉诉,中信证券:系收购前项目纠纷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12月4日晚间,中信证券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对原广州证券涉及的一起诉讼案件的情况进行说明。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原广州证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华南)涉及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被列为37名被告 之一。 校对:乔伊 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中信证券华南等37名相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案由是证券虚假陈述 责任纠纷。 起诉理由方面,原告方认为,东旭光电因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欺诈发行等,已收到证监会河 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案所有原告的交易行为与东旭光电的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东旭光电应依法对原告诉请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原告方认为,原广州证券作为东旭光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应当对原告损失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此前,中信证券华南于今年4月9日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起诉状》等应诉材料。8月8日,中信证券华南收到石家庄中院送达的《民事裁 定书》。8月15日,中信证券华南向 ...
中信证券子公司涉东旭光电案,回应来了
东旭光电案有了最新进展。12月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南 公司")为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37名被告之一,涉诉金额182.82万元。该案确定适用普通 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中信证券子公司事涉收购前"旧案" 公告显示,12月3日,华南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2025)冀民终690号],裁定维持石家庄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冀01民初150号],确定 该案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 从诉讼基本情况看,该案原告为吴彩泉等11名投资者,被告为东旭光电、东旭集团、华南公司等37名相 关法人主体或自然人。 诉讼理由是东旭光电2015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 诈发行、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行为。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依法判决东旭光电赔偿11名原告因虚假陈述引起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828167.34 元;依法判决除东旭光电以外的其他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法判决案件受理费、 公告费等诉讼费用由37名被告承担。 从诉讼进展看,2025年 ...
子公司涉东旭光电案,中信证券回应
Ge Long Hui A P P· 2025-12-04 14:05
格隆汇12月4日|中信证券公告称,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旭光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案37名被告之一,涉诉金额182.82万元。该案确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中信证券表示,该 案为公司收购广州证券前,广州证券承做的相关项目引发的纠纷,就该案涉及的潜在损失均已在收购交 割之前予以充分考虑,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