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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弘控股公司或公司)的资金管理, 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资金运作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广弘控股公司本部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公司或所属企业)。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资金支出应遵循《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 权限明细表》,按照要求进行审批。具体权限明细表参见附表。 第二章 现金管理 第四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一千元。除本制度第四条第(五)、(六)项外,公司支付给 个人的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银行转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