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焦作万方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之间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时,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规范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对 公司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 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