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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鸿: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0669Jinhong (000669)2024-10-15 10:32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 237 号复星国际中心 20 层 2005-2007 室 邮编:100020 电话:(8610)65862898/85710901 传真:(8610)65866828 http://www.jundufirm.com 1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君意字(20241015-01)号 致: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李果律师、炼峻玮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金鸿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鸿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