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函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阅,现发表事前意见如 下: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21 日 独立董事签字: 孙光国 黄晓延 康晓岳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生 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有清晰认识,其从业人员具备执业资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 且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 工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我们将进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