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亚钾国际投资(广 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的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议案及有关文件,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方案、预案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