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健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修订稿)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建设,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进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 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 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或过半数的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原则上应当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 1 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