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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金房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