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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太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须按照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尤其关注并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中国境内 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符合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 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的条件,或者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