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 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 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美 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战略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该项决议无效;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 自该决议做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 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