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七条 委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