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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环传动: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 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独立董事:张国昀、陈不非、周庆丰 日期:2023年12月19日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