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 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 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一)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