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荣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 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及时 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