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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薪酬(总薪酬)是指公司为员工所付出的所有价值和 认同,包括直接的货币薪酬(工资、奖金、补贴、现金奖励认同、费用支付)、非 直接货币薪酬(社保福利、健康医疗福利、临时津贴、非现金认同、个人职业培训 等)以及未来条件成熟时可能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等内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上述第五至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