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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XDFHXDF(SZ:300081)2024-10-14 10:38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德恒 01G20240616 号 受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 1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公司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