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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 2023 年 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内任职的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内任职的独立董事麻志明先生、赵怀亮先生、刘功润 先生、樊瑜波先生、江泓先生、孟添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出具的《自查报告》,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 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