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富龙: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300171 证券简称:东富龙 公告编号:2024-023 东富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自 2022 年度提前执 行该规定。 5、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进行了规范说明。该解释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拟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会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