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瑶)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瑶)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的独 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翰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共参与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连续两 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 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时间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公司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获悉公司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