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3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