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总经理工作细则_2024年4月
总经理工作细则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保证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 董事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