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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PhiChemPhiChem(SZ:300398)2024-05-21 03:31

6F/19F ONE IU.IIAZU hai 200120 PR China 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飞凯材料"、"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指派本所夏慧君律师、唐方律师(以下合称 "本所律师")作为飞凯材料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 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关于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现本所律师根 据飞凯材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年 5 月 22 日出具的《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特就有关 事宜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所做的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 义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