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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1]第 ZA01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根据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或"公司"、"发 行人")转来的贵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 020326 号),我们对贵中心要求 会计师回复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答复如下: 问题 --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崇军,拟以不超过人民 币 6.5 亿元认购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2020年2月陈崇军因"个人资金需求,高 质押率控制了其大多数股份,面临着质押到期的偿还压力",为推动个人债务事 宜的顺利进行,化解其股权质押风险,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豁免其在首发上市时 所做出的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比例不超过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的承诺。2019年12月起,陈崇军持续在二级市场卖出所持股票,累计减持 196 万股;2020年3月13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豁免遵守相关承诺后,陈崇 军与张海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