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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鳌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上市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虽未达到第(一)至第(四) 项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陈崇军,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华兴证券")接受上海古 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 定,华兴证券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 变化情形之一的,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