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鳌科技:华兴证券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以下无正文)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 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文件进 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有关本次交易事项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 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相关专业意见;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 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担任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项目之独立财务顾问的承诺函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古鳌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东高(广 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科技"或"标的公司")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