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贝斯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 行如下职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沟通; (三)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及时披 露; 介绍、资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 及时汇报。 (四)对年报中需要独立董事审核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个工作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 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应安排独立董 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