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河: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佛山市金银 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 权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 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页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