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F10540 号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江丰电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丰电子")董事会就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丰电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 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江丰电子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 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