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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矿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矿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矿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浙矿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4 号)核准,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