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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服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深圳市特发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服务"、"公司"、"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特发服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对特发服务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 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1,883.06 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出具本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并就发行人剩余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责任。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