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 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 ...